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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述档案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共享方式是什么?

来源:www.gsjfkf.com         发布时间:2021-07-23 返回列表

简述档案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共享方式是什么?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是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目的之一。共享的前提是整合档案信息资源,连通信息孤岛,让信息多跑路,让群众少跑腿,实现档案便民。那么现阶段可以采取的方式如下: 


1.整合数字资源、实现信息共享。


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途径是运用专网传递档案信息,但是出于可靠性和技术方面的考虑,较为合适的方式是采取离线导出,统一整合的方法,来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。首先,由各区县档案馆分别导出各自已数字化的档案原文及目录,再统一交由市档案馆进行整合,然后分发给各区县档案馆,形成“物理分散、逻辑集中、异地服务、全网共享”的状态。在这个共享信息网里,档案利用者在全市综合档案馆中的任何一家,都可以通过跨馆利用的方式,查到其它档案馆的档案资料,真正实现了一站式办理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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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依托通讯设备、政务平台,实现跨馆协查。


对于尚未数字化的馆藏资源,可以采取的措施是:若内容可定向查找的,按需调阅档案,加盖本馆查阅专门的章子后,通过通讯设备传输至受理档案馆;若查阅的档案内容不确切,但范围可控的,协办档案馆通过高拍仪将相关范围内的档案目录转化成电子副本,再通过政务平台传输给受理档案馆,由受理档案馆提交给申请人自行翻阅,经确认后调阅原文,并通过通讯设备或政务平台来实现跨馆协查。


通过上面内容的介绍,大家可以了解到档案信息化建设成果的两种共享方式,真正实现了信息的共享和阅读。欢迎了解!